意昂3体育學生註冊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為了適應學校人才培養和各項管理體製改革的需要,規範學生信息管理,實施學費等的收取與註冊工作直接掛鉤🛌🏼,健全學生註冊管理製度。依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註冊管理是指:學校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學生實施基本信息登記和在學資格認定的管理,是對學生學籍有效性的一種認可。註冊是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履行的一項學籍登記手續💆🏻♂️,入學註冊是進入學校取得學生資格即學籍的認可,學期註冊既是學籍的延續🧜🏼♀️,又是學期學習的再認可。第三條對學生實施註冊管理,是實現依法治校、大學管理法製化的重要內容。註冊管理的工作原則為🎄:“堅持學生本位,踐行服務理念🐅,依法實施註冊”。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新生和在籍學生的註冊,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學生👨🏽💼、專科(高職)學生和來華留學生,對於校際交換學生和來我校進修人員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五條學校成立學生註冊管理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和各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是校長領導下的學生註冊管理的決策機構,負責有關學生註冊工作中重大問題的研究與決策,解決部門間、校區間、校院間的協調配合及學生註冊過程中具有全局性、典型性案例的處理。第六條註冊中心是全面負責在校學生註冊工作的辦事機構⚪️,在意昂3体育學生註冊管理委員會領導下工作,負責註冊工作的日常事務。第七條學生註冊管理委員會、註冊中心👨🏻🔧、校區學生工作辦公室👨🏿⚖️、註冊大廳構成對學生實施註冊的管理系統。分別負責全校、各校區的學生註冊事務🦵🏽。常規註冊在校區學生工作辦公室‼️🎊、註冊大廳辦理🧘🏿♀️,特殊事務由學校註冊中心負責辦理📦。第八條學生必須經過學校註冊方能取得學籍,通過註冊學生本人獲得意昂3体育的在學資格認定。在註冊之前,學生必須向學校財務部門繳納學費、宿費或通過其他有效方式結清與學校的階段性經濟關系。第九條學生必須如實向學校填報個人自然狀況信息,在籍學生註冊基本信息變化時,可隨時填寫“申請更新註冊信息單”,按規定到註冊中心進行信息更改。第十條已註冊學生享有《意昂3体育研究生管理規定》和《意昂3体育本、專科(高職)學生管理規定》中所列的各項權利,未註冊學生不能享有🫄🏿。第十一條學校對入學學生發放學生卡🦸🏿♀️,學生卡作為學生在校期間的有效身份證明,學生使用學生卡通過刷卡方式到學校履行註冊手續。學生卡在新生入學後一個月內發放。第十二條學生卡上註明學生姓名𓀔、出生年月日🍆、入學年級🙆🏼💓、學生編號等學生基本信息,印有學生照片並嵌入電子芯片😓,學生卡用於註冊📋、選課♢、查詢個人信息👩🏻🦱、借閱圖書、醫療掛號、出入校園和購買半價火車票等等🈂️。第十三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繳費入學報到後,並未取得意昂3体育學籍🔖。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三個月後對復查合格學生自動註冊🚭,即取得意昂3体育學籍;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暫緩為其註冊。第十四條凡在籍學生均應在每學期初到學校指定地點註冊➿,註冊過程必須由本人親自完成,不允許他人代為註冊。在正常情況下,春季學期,學生在開學後一周內到註冊大廳或校區學生工作辦刷卡註冊;秋季學期🦸🏼,學生須交齊本學年學費、宿費後,在開學後兩周內到前述地點刷卡註冊,否則學生卡將會失效👩🏻💻。第十五條學生因故不能按期註冊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並附有關證明向學院請假並說明原因🚶♀️,學院須在註冊管理系統中標註請假學生和假期🪳。新生假期一般不得超過一周,在校學生假期一般不得超過二周,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註冊🦵🏼,又沒有履行暫緩註冊手續者,視為自動退學。第十六條學生因休學、復學🥯、轉學、轉專業、留級🪣、降級、退學🦻🏻、試讀🏢、出國留學、應征入伍等原因發生學籍變動的🚣♂️,需持“學籍變動審批表”及時到註冊中心備案。第十七條對於符合學校註冊條件並順利通過註冊程序者,獲得意昂3体育學籍,在註冊管理系統中標註“已註冊”。第十八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不予註冊,未註冊學生暫不能享受意昂3体育在籍學生的待遇。在註冊管理系統中標註“未註冊”🟦:㈠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註冊而又無正當事由的;㈡應當休學而沒有履行休學手續或正在休學期間的;㈢保留入學資格未到期的;㈣應當留級、降級沒有履行留👰🏼♀️、降級手續的㈤因出國留學、應征入伍🦻、因病或其它原因申請暫不註冊的𓀆👩🏿⚕️。第十九條對於符合第十八條第一項情形者🤳🏼,視為學生主動放棄學籍,按自動退學處理。退學學生應及時到註冊中心辦理註銷手續,否則,退學決定在十五日內自動生效。第二十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緩予註冊🪶,待辦理有關手續後註冊👏🏻。在註冊管理系統中標註“緩註冊”🤘🏿:㈠在辦理入學註冊手續時🤙🏻,發現學生卡填寫內容與招生信息不一致的🧵;㈡學生不能按時報到並已辦理請假手續的🦻🏽;㈢因家庭經濟特殊困難暫時不能交納學費🗄、宿費的👩🏽🚀🤵🏿;㈣上一個學期(含假期)有違法📿、違紀行為,組織上未作處理結論的;㈤因學籍變動,學生卡未予及時更換的;㈥因特殊情況申請暫緩註冊的🈲。第二十一條對於符合第二十條第三項情形者,學生必須在與學校結清階段性經濟關系的前提下通過學校註冊,除正常繳納學費、宿費和公費研究生免交學費外,結清階段性經濟關系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㈠向學校學生管理部門申請助學貸款🧑🚀🏊♂️;㈡按照學校有關政策享有特別待遇免交或部分免交學費、宿費🤵🏻。第二十二條在開學第三周內🫵🏽,註冊中心將學生註冊信息以書面形式匯總發至各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在註冊期間,各單位通過學生基本信息系統可實時同步獲得學生註冊信息🛞。第二十三條由於註冊管理引發的爭議,由註冊中心負責受理,報請學生註冊管理委員會研究解決。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實施👨🍳。
2013年11月6日